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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讳辨一(丁巳)
讳之兴也始于周生则名之死则讳之自周以来未之
或改近临川李氏独反其说谓生则讳死则不讳岂有
见于春秋诸侯不生名死则赴以名之例故云然信若
是误矣诸侯不生名而盟会载书则亦名之然则死未

葬而赴同盟之国以名礼固当尔记曰卒哭而讳赴在
于未葬之前则犹未讳也何不可也李氏之意又因檀
弓有舍故而讳新一语谬以故为故君新为新君考之
先儒之解皆谓故者亲尽之君高祖以上是也新即新
死之君岂有若李氏之所解哉位有尊卑则讳亦有远
近故曰逮事父母则讳王父母不逮事父母则不讳王
父母此非所论于天子诸侯也天子诸侯祧而后不讳
也鲁以献武废二山而后之来聘者且以犯其先君之
讳为耻 衅夏
之荅哀公讳宋为商皆死而后讳也此皆
昭然易睹者也曰君前臣名必君前而子乃得以名其
父然则讳之久矣曰岂以为 (第 12b 页)
左右之次窃以为非宜追惟生时实命不同莫
敢当夕之情与夫今日葬之以礼没身敬之不衰之
义固不待宋仲几鲁宗人 衅夏
之对也谨复
  与王山史书
朱子祠堂之举适有机缘今同令弟及诸君相视形
势定于观北三泉之右择平敞之地二 (第 12b 页)
令淑,以统六宫,虔奉宗庙,阴教聿修。《易》曰:「家道正而天下定。」由内及外,先王之令典也。《春秋》书 宗人衅夏
云,无以妾为夫人之礼。齐桓誓命于葵丘,亦曰「无以妾为妻」。今后宫嬖宠,常亚乘舆。若因爱登后,使贱人暴
 胡氏曰子氏者。隐之妻也。邦君之妻。卒则书薨。以明齐也。先卒则不书葬。以明顺也。〇镛案子氏者。桓之母也。然胡氏之义。因可讲也。春秋书夫人薨葬。皆是君母。不是君妻。若是者何也。妻先夫死。虽士庶人之家。皆不成丧。故礼父在为母。齐衰期年。惟父卒然后乃为母三年。天地之大义也。况天子诸侯之家。此义尤严。故孟子之卒。(隐元年)穆后之崩。(昭公时)载于策书。而考之于经。则十二公之妻。皆无薨葬。岂必其间无一先死者乎。先死之丧。不缛文也。胡说半是而半非。〇纮父云桓妻文姜。庄妻哀姜。僖妻声姜。文妻出姜。宣妻穆姜。成妻齐姜。凡六世夫人。皆君薨而后卒。唯隐妻襄妻不见经文。至于昭之孟子。定之定姒。或嫡或妾。不可详也。 宗人衅夏
之言曰自桓以下娶于齐。(哀廿四)则孟子定姒。皆非嫡妻也。襄昭定哀之妻。或有先夫而死者。而经不书薨。故 (第 353L 页)
 〔左传注〕杜曰僖公母风姓也。赴同祔姑。故称夫人。反哭成丧。故曰葬我小君。(疏云释例曰凡妾子为君。其母犹为夫人。虽先君不命其母。母以子贵。其适夫人薨则尊得加于臣子。内外之礼。皆如夫人矣。故姒氏之丧。责以小君之丧。不成成风之丧。王使会葬。传曰礼也。)〇镛案葵丘之盟曰无以妾为妻。见孟氏(一作子) 阳谷之会。亦有此戒。(僖三年公羊传)盟既戒之。则当时诸侯之以妾为妻者

多矣。然鲁哀公嬖公子荆之母。欲升之为夫人。使 宗人衅夏(礼官也)
献其礼。对曰无之。周公及武公。娶于薛。孝惠娶于商。(商宋也)自桓以下。娶于齐。此礼则有若以妾为夫人。 …… (第 355L 页)
 左氏曰葬齐归。公不戚。晋士之送葬者。归以语史赵。史赵曰必为鲁郊。

(言昭公必出郊野。)归姓也。不思亲。祖不归也。襄末年传云立胡女敬归之子子野。九月卒。立敬归之娣齐归之子绸(一作禂)。即昭公。 〇镛案襄昭定哀。皆惑于嬖妾。又皆尊其生母。升为夫人。此皆鲁礼之末失。自桓以前。不如是也。
 公羊曰齐归者。昭公之母也。(何云归氏胡女。襄公适夫人。)〇镛案 宗人衅夏
之言曰自桓以下娶于齐。(哀廿四)则襄昭定哀。其嫡妻皆姜氏也。诸侯一娶三姓。而三姓之女。各有侄娣。不唯 …… (第 357L 页)
 左氏曰昭公娶于吴。故不书姓。(讳娶同姓。故谓之孟子若宋女。)死不赴。故不称夫人。不反哭。故不言葬小君。(以同姓。故不成丧。)孔子与吊适季氏。(孔子始老。故与吊。)季氏不絻。放绖而拜。(季孙不服丧。)〇镛案孟子亦非昭公之嫡妻。故 衅夏
之言。以为自桓以下。娶于齐也。(哀廿四)论语曰鲁昭公娶于吴。古者凡取女。谓之娶。不必娶妻曰娶也。惟坊 …… (第 358H 页)
 谷梁曰母以子氏。(范云妾不得体君。故以子为氏。)仲子者。惠公之母。孝公之妾也。礼赗人之母可。赗人之妾则不可。〇范曰平王新有幽王之乱。迁于成周。欲崇礼诸侯。仲子早卒。无由追赗。故因惠公之丧而来赗之。〇镛案 宗人衅夏
之言曰(哀廿四)武公娶于薛。孝惠娶于商。(商宋也)孝公之妻。亦子氏。仲子其媵也。母以子氏者。以子贵也 (第 360L 页)
 圣子。以为元良。则 主上之所以接遇。臣邻之所以喜欢。宜异于后宫之中矣。然以妾为妻。尚五伯之所禁。母以子贵。乃汉儒之谬说。而自周礼坏亡。历代帝王犯此科者。无国无之。独我 国家。家法最正。 列圣后妃。皆出名门右族。未有医译市井之家为正妃者。此所以度越前古也。若使禧嫔。于 主上千秋百岁之后。乃与 先后并列于 列圣后妃之列。则 列圣后妃之灵。其亦不允。所以潜诱 圣心。有今日之事也。昔鲁公欲以公子荆之母为夫人。使 宗人衅夏
献其礼。对曰无之。公怒曰。女为司宗。立夫人。国之大礼也。何故无之。对曰。周公及武公娶于薛。孝惠娶于商 (第 247L 页)